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202个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形式审查,现向社会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登记管理机关当面反映等方式进行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受理举报机关:阿勒泰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疆阿勒泰市行署巷6号行署综合办公楼414室)
受理举报电话:0906-2121907、12310(免费举报电话)
受理联系人:叶尔波拉提·哈列力汗、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