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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DD001-2018-00086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通知
文 号 阿行办发〔2018〕52号 发布机构 行署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6-28 分类 行署办公室文件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阿勒泰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628

 

阿勒泰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

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715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新政办发〔201833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地区2018年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扣地区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牵动一产、托举二产发展思路,着力推进具有阿勒泰特色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行动

1.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开展《关于加强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年)》《关于促进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注重研发,开拓市场。立足阿勒泰世界滑雪圣地的发展定位,支持新疆哈巴河县雅居床服有限责任公司全力开发雪狼驼绒滑雪服系列产品,打造世界一流冰雪运动服装系列产品;围绕喀纳斯旅游,研发生产保暖服、披毯(肩)、围巾、手套等深受游客喜爱、适销对路的系列产品,依托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地产驼绒纺织服装产品的工艺水平,打造优质品牌,提高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以布尔津丽达·皮尔拜等为代表,带动本地区现有服装加工企业,开发设计研制富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服装(工装)及旅游产品,进一步丰富地产品种类和名目,带动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新疆沙漠之神纺织有限公司和新疆恒蕴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大本地区驼羊绒产业发展投入和研发力度,早日投产达产,提升本地区特色纺织产品市场影响力。

责任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

3.促进纺织服装流通产业发展,加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精准政策支持行动

4.推广卫星工厂+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鼓励服装、家纺、针织等企业在两园两区或人口密集乡镇建立生产基地(卫星工厂),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带动有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人口脱贫。

责任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两园两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5.推进制服、校服和民政救灾产品采购规范化工作。政府采购优先考虑符合要求的本地企业,支持布尔津丽达·皮尔拜手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福海阳光服装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地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积极申报列入全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装生产企业名录。

责任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市场拓展与招商引资行动

6.积极组织企业参加2018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等活动,扩大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对外交流,推广哈萨克刺绣服装品牌和设计师品牌,提升地区特色纺织服装知名度。

责任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招商局

7.组织纺织服装企业赴俄罗斯等国家参加专业展会,推进纺织服装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出品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力大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外贸出口企业、与新疆生产企业合作,积极开发适合本地及周边省份市场需求的产品,形成供应链合作伙伴。

责任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8.发挥地区口岸优势,通过西行国际货运班列及公路航空等物流运输,带动纺织服装产品向西出口。

责任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9.鼓励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骨干国有企业,与来疆投资的国内知名纺织服装企业或本地龙头纺织服装企业进行合资合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配合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10.发挥援疆省市纺织服装产业优势,引导援疆省市纺织服装行业龙头企业来阿投资。组织企业参加对口援疆省的招商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援疆办)、两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招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纺织服装行业防治污染行动

11.严守生态红线,把好纺织服装企业环保关,切实杜绝纺织服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地区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两园两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人才队伍培训提升行动

12.整合职业学校、纺织服装企业资源力量,加大对纺织服装企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地区纺织服装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支持阿勒泰市金顶刺绣培训中心发展,进一步壮大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工人队伍,提升产业工人劳动技能和素质。

责任单位:地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3.积极配合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地区纺织服装从业人员参加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内地服装企业为疆内纺织服装企业开展的技术人才专项培训。

责任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配合单位:地区妇女联合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金融助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行动

14.金融系统积极支持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阿勒泰银监分局

配合单位: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

(七)产业配套措施落实行动

15.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培训,以国内同行业产品质量为标杆,引导纺织服装企业开展质量对标,对全地区纺织服装主要产品开展质量监控和风险预警检测。

责任单位: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6.对地区已建纺织服装标准厂房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责任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局

17.强化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自治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优化预拨审核模式,加大核查力度,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审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抓好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向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行动进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二)强化组织协调。各责任部门(单位)和配合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扶持政策,确保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以就业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作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考核的根本依据。按照年度行动方案,对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地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专项资金审计力度,确保各项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符合管理规定,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查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确保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